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9.04.12
- 施行日期:2019.04.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深圳灾害事件教训,切实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认真组织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强化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其中,住建、交通、水务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河道、基坑、涵洞和城市暗渠地下作业的安全指导和应急管理,督促所辖工程公司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作业,及时根据有关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作出停工、撤人指示。同时,要尽快完善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突能力,坚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2019]44号)(略)
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