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旅游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旅游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深旅行管〔2009〕88号)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今年是国庆60周年,2010年是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2011年深圳将举办第25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近日,中央文明办又将对深圳进行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借迎盛事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提升旅游服务的文明水平,巩固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以优良成绩通过2009年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文明旅游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组织领导,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巩固提高创建成果、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迎国庆、迎大运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实施,发扬在创建时期敢打硬仗、不怕苦的精神,全面推进新阶段各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切实落实各项文明旅游措施和行动要求。
(一)全力参与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以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部署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为主导,广泛开展旅游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要突出抓好四个重点:
1.突出抓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的宣传工作;
2.突出抓好游客的引导工作;
3.突出抓好出境旅游人员的文明教育和跟踪管理;
4.突出抓好景区、酒店等公共场所的文明服务和文明管理,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对游客进行文明教育和引导。
(二)广泛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引导游客自觉践行社会公德、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讲究以礼待人、提倡健康娱乐,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倡导“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文明风尚。
(三)认真开展公共文明指数达标活动。以现行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对照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坚持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转变为本单位长期的工作目标,把其测评方法、测评要求转变为本单位的常态管理办法,常抓不懈,认真对照检查,防止反弹,使抓好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变成常态工作。
1.旅行社:一是建立健全创建档案,有专人负责;二是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三是导游带佩戴胸卡团,使用普通话讲解,文明导游;四是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五是服务承诺制度公示;六是经营场所的周围环境卫生好。
2.酒店:一是建立健全创建档案,有专人负责;二是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三是有较完善和较高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四是娱乐等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五是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六是客房干净、无异味;七是各种证照齐全;八是酒店有电脑接口,可查阅政府网。
3.景区:一是按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开展创建2009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二是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创建文明景区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景区历史文化的宣传,提高解说系统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旅游氛围,提升景区旅游质量。
(四)开展诚信旅游,推进诚信建设。
1.加强诚信旅游宣传。开展以树立诚信理念、优化诚信环境、倡导诚信经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旅游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的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2.加强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加强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培训,做到认识到位,组织有序,内容丰富,效果显著,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品质,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提供一流服务。
(五)加强宣传,营造气氛。以增强企业文化建设、普及文明风尚、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普及活动。要积极创新宣传载体,通过举办“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丰富活动形式,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环境和人人参与的活动氛围。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文明旅游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各区旅游局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属地旅游企业的检查督促,督促企业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巩固提高创建水平,共同做好“迎检”工作。各企业要广泛发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以完善和提升各项制度措施为手段,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使文明旅游的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