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计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审计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审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审计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
(二)向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或向市有关部门、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绩效情况。
4.市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属国有资产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境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盈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市属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
8.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9.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
10.依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家、省驻深单位和中央、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11.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组织实施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和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定权限领导下级审计机关;协助管理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协助任免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市审计局以“深圳质量”引领审计发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工作更加自觉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性、及时性和建设性进一步增强,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努力为完善国家治理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共服务白皮书10项工作全部完成。
(一)圆满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了较好的反响。
(二)围绕社会建设对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等8个项目开展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或审计调查,《深圳市2011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在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开,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三)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摸清了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分析了成因及偿债风险状况,为我市制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坚实可靠、有针对性的决策参考。市审计局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审计署记先进集体三等功。
(四)全年共对大运中心主体育场等14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出具40份审计报告,审计金额合计8.40亿元,出具《跟踪审计建议函》6份,提出审计建议9条。完成大运会执行局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为节俭、廉洁和高效举办大运会做出了贡献。
(五)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审计,全年共对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等10个项目开展预、结算审计,出具19份审计报告,审计金额7.76亿元,为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按期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9个,其中党政领导干部23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6名,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七)完成了社会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提高了5年期存款的比例以增加投资收益,调整了收入户上解财政专户的程序,促进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八)开展医院收费审计调查,完成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审计工作,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规范医疗收费。
(九)完成2011年度对口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提出了完善结算审批制度等审计建议,得到前方指挥部和相关建设单位的重视和整改,促进援建资金安全、合规、节约和有效使用。
(十)完成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物资审计,促进了相关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募捐资金的管理水平。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民生实事:开展大运会专项审计,审核大运会专项资金物资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 目标:通过审计,检查市委、市政府“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和“廉洁办大运”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掌握筹办大运会专项资金物资使用和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促进提高使用效益。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印发大运会专项审计实施方案,对已完成决算或正在决算已具备审计条件的单位开展审计。 第二季度,全面开展审计工作。 第三季度,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第四季度,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向市政府报告。 | 行政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 |
(二)民生实事:开展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 目标:对各区政府的社会救助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协调审计署做好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摸清资金规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揭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建议。 进度:第一季度,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培训,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季度,牵头并组织各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第三季度,向审计署报告审计结果。 第四季度,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 资金审计处 |
(三)民生实事:开展地铁运营管理及配套情况绩效审计,促进提高地铁运营服务水平。 | 目标:对地铁运营管理及配套情况实施审计,揭露深圳地铁在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地铁运营效率和效益。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等工作安排。 第二季度,开展审前调查,组织业务培训。 第三季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 第四季度,提交审计报告,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 财政审计处 |
(四)民生实事:开展市财政用于公交刷(深圳通)卡优惠补贴资金专项审计,促进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 目标:通过对市财政用于公交刷(深圳通)卡优惠补贴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合规有效使用,促进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审计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季度,实施审计。 第三季度,向市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第四季度,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 企业审计处 |
(五)民生实事:开展公安机关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审计调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及罚没收入管理。 | 目标:从维护政府形象和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出发,对我市“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罚没收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及罚没收入管理。 进度:第一季度,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培训,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季度,组织实施审计。 第三季度,向广东省审计厅报告审计结果。 第四季度,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 金融审计处 |
(六)民生实事:开展深圳市公交线路整合绩效审计调查,促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 目标:根据我市公交改革情况,对公交体制改革中车辆及线路移交情况进行审计,揭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我市公交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促进改善民生,促进公交服务一体化。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等工作安排。 第二季度,开展审前调查,组织业务培训。 第三季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审计。 第四季度,提交审计报告,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 企业审计处 |
(七)民生实事:开展深圳市道路交通设施管养及使用绩效审计,促进提升城市交通质量。 | 目标:通过审计,了解评价我市道路交通设施管养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城市交通质量的合理化建议,以促进管理、完善制度、遵守程序、避免浪费、提高效益,方便市民文明出行。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等工作安排。 第二季度,开展审前调查,组织业务培训。 第三季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审计。 第四季度,提交审计报告,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 金融审计处 |
(八)民生实事:开展深圳市绿道建设和管养情况绩效审计调查,推进绿道网建设。 | 目标: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深圳绿道建设和管养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绿道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市绿道网建设。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等工作安排。 第二季度,开展审前调查,组织业务培训。 第三季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 第四季度,提交审计报告,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 行政审计处 |
(九)开展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发展项目和资金跟踪审计,服务深圳援疆工作。 | 目标:通过审计,检查援疆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建设项目的确立、实施和建设效果,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保障援建资金安全、合规、节约和有效使用。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第二季度,开展援疆建设项目审计。 第三季度,继续开展援疆建设项目审计;综合分析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季度,完成年度援疆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任务,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年度审计结果。 | 资金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 |
(十)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 | 目标: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市管区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进度:第一季度,配合组织部门完成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季度,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局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审计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审计局网站(www.szaudit.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juzhang@szaudit.cn。
(三)拨打深圳市审计局投诉电话:8305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