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惠市教〔2019〕295号
- 公布日期:2019.11.18
- 施行日期:2019.12.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惠市教〔2019〕295号)
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民办学校: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精神,为加强我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 (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反馈。各县 (区)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措施对本县 (区)的民办教育予以挟持。
附件: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试行)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8日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