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21.10.19
- 施行日期:2021.10.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283元/人/年。请各单位做好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我市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停保业务申请办理的截止时间由2021年11月延长至12月中旬,具体日期以社保、税务发布的年度参保缴费公告为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规定时段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