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肇庆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肇庆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肇庆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我局制定了《2020年肇庆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肇庆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2020年肇庆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肇庆市公安局 时间:2020年3月13日
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分管科室 责任人 |
| 肇庆市公安局 |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2.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3.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集中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4.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斗争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5.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6.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境入境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等。 | 民警、群众、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 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通过开展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民警及社会公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 1.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 2.加强全体民警法治培训。 3.统筹推进公安普法与我市创文法治宣传工作。 4.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 5.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6.结合“1.10”110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7.结合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新媒体形式和对外服务窗口开展普法宣传。 | 法制支队 黄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