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 制定机关: 中山市人大(含常委会)
- 公布日期:2021.01.19
- 施行日期:2021.01.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021年1月19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1年2月5日上午至6日上午,连同4日下午的预备会议,会期仍为2天,会议其它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