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监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绿茵丰和社区支行等五家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17.09.13
- 施行日期:2017.09.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银监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绿茵丰和社区支行等五家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你行《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绿茵丰和等五家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浦银深发〔2017〕13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绿茵丰和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港商城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三、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春华四季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四、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电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五、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丽湾商务公寓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终止营业的有关工作,并做好宣传解释。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上述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深圳银监局
2017年9月13日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