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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审计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审计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审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审计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

  (二)向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或向市有关部门、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绩效情况。

  4.市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属国有资产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境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盈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市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

  8.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9.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

  10.依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家、省驻深单位和中央、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11.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组织实施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和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定权限领导下级审计机关;协助管理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协助任免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市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市审计局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规定的每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定期公布任务的进展情况,督促按照责任目标及进度开展工作,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先后于7月、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内容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被审单位高度重视,获得公众关注和好评。

  --组织实施了8个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项目,绩效审计工作报告于11月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报告内容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进一步扩大了绩效审计的社会影响。

  --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

  --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完成了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直接援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加强大运会场馆建设审计,已完成大运中心桩基工程结算、大运媒体中心(MMC)总承包工程结算等审计工作,审计金额合计6.14亿元,审计核减0.17亿元。

  --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审计,完成地铁3号线横岗车辆段上盖物业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等58个工程(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合计13.97亿元,审计核减1.43亿元。

  --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对评审结论为拆除重建的校舍进行了逐一核实,对评审结论为加固的校舍进行了抽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按期向省审计厅报告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6个,促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开展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保证扶贫济困活动有效开展。

  --继续推进审计“阳光工程”,依照规定程序通过深圳审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326份。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一)以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监督重点,深化预算执行审计。

目标:建立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收入征管情况审计为基础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时效性和建设性。

进度:3月底前,制定印发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6月底前,由各有关业务处对地方财政管理、有关部门组织收入情况、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

9月底前,汇总各处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并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12月底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和责任追究,并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围绕加强社会建设,积极开展绩效审计。

目标: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要求,以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使用管理绩效为主线,重点选择我市十二五规划中涉及社会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开展审计,发挥绩效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进度:3月底前,围绕工作目标选择年度绩效审计项目并向市政府报告。督促完成上一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汇总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

6月底前,做好各项目的审前准备工作,组织实施绩效审计项目。

9月底前,组织实施绩效审计项目。

12月底前,汇总绩效审计结果,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

(三)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调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目标:通过对区级政府性债务审计,摸清区级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合规,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偿还是否存在风险,并通过对审计情况的深入分析,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进度:3月底前,组织培训,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5月底前,组织对我市六个行政区实施审计,向审计署报告审计结果。

12月底前,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对筹办大运会项目建设情况实施审计,促进节俭、廉洁办大运。

目标: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运场馆建设“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保节俭、保廉洁”的要求,对筹办大运会项目建设情况实施审计,做好重点工程的审计监督和服务,及时做好标底(预算)、工程结算审计。

进度:3月底前,完成黄阁路改造、飞碟靶场等项目标底审计。

6月底前,完成大运村桩基项目结算审计。

9月底前,完成大运中心主体育场主体砼结构项目结算审计。

12月底前,完成大运路市政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12月底前,完成大运会执行局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五)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审计,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目标: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以轨道交通建设二期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为工作重点,确保项目预算执行真实、合法。

进度:3月底前,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等工作安排。

6月底前,根据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开展跟踪审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送审工程结算资料,完善相关手续。

9月底前,实施跟踪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12月底前,实施跟踪审计,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审计建议。

(六)按期完成好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配合做好区级换届工作。

目标: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配合区级换届工作,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促进审计结果有效运用。

进度:3月底前,配合组织部门完成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6月底前,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六区区委书记区长、政协主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月底前,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12月底前,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七)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审计,加强对社会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

目标:在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基金结余是否安全、运行是否真实合规,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进度:3月底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

6月底前,组织开展深圳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审计。

9月底前,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12月底前,按要求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八)开展医院收费审计调查,关注医院收费和减轻百姓就医负担问题,规范医疗收费。

目标:通过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收费项目开展审计调查,揭露医院“以药养医”和收费方面的违规问题,促进医院规范收费,切实了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原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医院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进度:3月底前,组织实施审计。

6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向省审计厅报告审计结果。

9月底前,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

(九)开展对口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促进援建资金安全、合规、节约和有效使用。

目标:根据我市支援新疆建设的总体规划,掌握我市支援新疆建设的总体情况,促进我市支援新疆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揭示和查处援疆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防止损失浪费,遏制腐败的发生,促进援建资金安全、合规、节约和有效使用。

进度:3月底前,制定年度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和范围、重点审计内容、工作安排。

6月底前,派出审计组开展援疆建设项目审计。

9月底前,继续开展援疆建设项目审计;综合分析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12月底前,完成年度援疆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任务,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年度审计结果。

(十)开展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物资审计,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目标: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物资在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维护资金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进度:3月底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6月底前,开展深圳市甘肃舟曲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重建资金跟踪审计。

9月底前,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捐赠款物专项跟踪审计。

12月底前,按要求向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审计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陆深圳市审计局网站(www.szaudit.gov.cn)。

  (二)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juzhang@szaudit.cn。

  (三)拨打深圳市审计局投诉电话:83055982。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