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外服务方式的通告
- 制定机关: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公布日期:2020.02.08
- 施行日期:2020.02.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外服务方式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依旧严峻,为切实有效地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对外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2月10日起,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方式以“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为主,接受网上办、微信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社保业务。因特殊原因确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专版或预约电话成功预约后方可到现场办理。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恢复正常办理方式将根据疫情形势另行发布通告。 “非接触式”办理方式
(一)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个人或单位用户注册>个人或单位用户登录办理相关业务。
(二)关注“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uhaishebao),点击“网上服务” >“网上用户绑定解绑”进行绑定>进入“业务查询和办理”。
(三)办理了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可以邮寄报销医疗费。参保人将本人珠海市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邮寄报销申请表》(点此链接下载http://zhsi.zhuhai.gov.cn/xzzq/xzzqylbx/index_2.html)以及填报的材料,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香洲办事处一楼窗口,邮编:519000。如邮寄资料不齐,请参保人积极配合补齐资料,如不能补齐资料或属不能报销的情况,我中心将电话通知参保人后退回资料,参保人需注意查收。 预约办理方式
因特殊原因确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专版(http://www.zhwsbs.gov.cn/webPortal/)或预约电话成功预约后方可到现场办理,暂不办理现场取号。同时,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建议您减少在大厅逗留的时间。社保各办事处地点和预约电话请点击链接:http://zhsi.zhuhai.gov.cn/sbfwd/index.html。 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如非特别必要,请尽量不要到社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可在就诊时间2年之内申请,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请无时间限制,例如:2020年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符合养老退休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无论何时申请,退休金从2020年3月予以补发。
(二)社保服务大厅将采取定期消毒、杀菌、通风、体温检测、疑似病例管控等措施,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办事群众的安全。进入服务大厅时,请您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问询,自觉正确佩戴口罩,注重做好各项个人防护措施。对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离开服务大厅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请不要随手丢弃。 咨询电话
社保业务咨询电话:12333、12345、2121451(保险关系业务)、2685021(医疗生育业务)、2685030(养老失业业务)、2685015(工伤业务)。
特此通告。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