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 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 公布日期:2017
- 施行日期:20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9日在广州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广东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省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