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穗府〔2009〕5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省政府的部署,市人民政府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停止执行1980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所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33件,按附件1所标明的有效期执行,有效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修订。
三、修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修改工作由附件2所标明的部门分别牵头负责。上述规行政范性文件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修改;逾期未完成修改的,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四、1981年1月1日以后发布,除按附件1、附件2规定保留和修改之外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
五、建立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作为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发布平台,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该数据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
六、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由市法制办另行公布。
附件1: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
| 批转市宗教事务处等部门《关于落实宗教团体
房产政策问题的报告》 |
穗府[1981]4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
| 印发《关于处理1982年以前非法占地和违章
建筑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穗府[1983]29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
|
关于认真清理欠缴退休养老统筹金的通知
|
穗府[1991]7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
| 印发《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
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1992]125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
| 印发《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 穗府[1992]34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
| 转发市林业局、国土局、法制局关于处理林地
林权所有权证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穗府[1992]8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
|
关于加强我市环卫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 穗府[1994]112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8
| 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
的通知 |
穗府[1994]40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9
| 关于颁发《广州市境外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
穗府[1994]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0
| 关于加强境外企业财务统计和企业股权产权管
理的通知 |
穗府[1994]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1
| 关于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若干问
题的通知 |
穗府[1994]9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2
| 印发《广州市征集高级知识分子医疗保健专项
资金规定》的通知 |
穗府[1995]6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3
|
印发广州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穗府[1995]8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4
| 关于区街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界定等有关问题
的通知 |
穗府[1995]9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
| 批转市劳动局、计委、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
我市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请示
的通知 |
穗府[1996]5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
|
印发《广州市颁发杰出贡献奖办法》的通知
|
穗府[1996]69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
| 关于发挥保税区优势促进广州外向型经济发展
的决定 |
穗府[1996]7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
| 印发《广州市对在穗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授予“羊城友谊奖”办法》的通知 |
穗府[1996]89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9
| 批转市城市规划局关于进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
竣工测量验收请示的通知 |
穗府[1997]20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0
|
关于处理我市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
|
穗府[1997]4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l
| 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取水许可制度与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1997]5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2
| 印发《广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通
知 |
穗府[1997]64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3
| 关于加快广州市云埔工业区开发建设补充规定
的通知 |
穗府[1997]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4
|
关于规范救灾捐赠和援助工作的通知
|
穗府[1997]83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5
| 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
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穗府[1997]8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6
| 印发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
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穗府[1998]2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27
| 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实施〈水
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的通知 |
穗府[1998]60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8
|
关于加强我市抗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通知
|
穗府[1998]67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9
|
关于深化市属独立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决定
|
穗府[1998]79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0
| 批转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市经济
结构调整和优化请示的通知 |
穗府[1998]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1
|
关于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的通告
|
穗府[1998]97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2
| 印发《广州市未达标房改房换购、补购、住房
差额货币补贴办法》的通知 |
穗府[1999]1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3
|
关于实施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通告
|
穗府[1999]13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4
|
印发《广州市殡葬设施总体规划》的通知
|
穗府[1999]3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5
| 印发《广州市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方案》的通
知 |
穗府[1999]5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6
| 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管理的
决定》的通知 |
穗府[2000]12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7
|
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
|
穗府[2000]1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8
|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
权管理的通知 |
穗府[2000]2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39
| 关于加强公路客运班车人城进站停放管理的通
告 |
穗府[2000]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0
| 批转市科委《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
法》的通知 |
穗府[2001]10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4l
| 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城市道路、河涌等建设工程
实施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请示的通知 |
穗府[2001]1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2
| 关于委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行使部分行
政处罚权的通告 |
穗府[2001]17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3
| 印发《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
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 |
穗府[2001]2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4
| 批转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市属独立科研机构
产权制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 |
穗府[2001]3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5
|
关于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
穗府[2002]2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6
|
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
|
穗府[2002]2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7
| 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发展若
干意见的通告 |
穗府[2002]29号
| 有效期白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8
|
关于实行在地统计管理的通告
|
穗府[2002]3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49
|
关于加快广州市旅游企业发展的意见
|
穗府[2002]33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0
|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
置原则问题的补充通知 |
穗府[2003]19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1
| 关于加强和规范广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的意见 |
穗府[2003]2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2
| 关于在开发区试行行政管理“无费区”的若
干意见 |
穗府[2003]3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3
| 印发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
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的通知 |
穗府[2003]3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4
| 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
的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
穗府[2003]43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55
|
关于我市闲置土地认定和土地闲置费计征问题
的通知
|
穗府[2003]51号
| 有效期自本次清
理结果由市政府
正式发布实施之
日起1年。 |
56
| 关于印发广州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规定的通知 |
穗府[2003]56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7
|
关于防治水库湖泊污染的通告
|
穗府[2003]63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8
| 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
干意见的通知 |
穗府[2003]72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59
| 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搞好国有粮食企业改
革的意见的通知 |
穗府[2003]74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0
| 印发《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
定》的通知 |
穗府[2003]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1
| 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
告 |
穗府[2004]1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2
|
关于加强街道工作的意见
|
穗府[2004]1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3
|
关于加强人行隧道和人行天桥管理的通告
|
穗府[2004]18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4
|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
理暂行规定 |
穗府[2004]2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5
|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
|
穗府[2004]24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6
| 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
的通知 |
穗府[2004]29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7
| 关于印发《广州市开采石矿粘土矿自然生态环
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2004]32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68
|
关于清理整治无照饮食店档的通告
|
穗府[2004]37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69
|
关于继续暂停经营利用果子狸等高危野生动物
的通告 | 穗府[2004]58号
| 印发之日起2年。
有效期自本通知
|
70
|
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4]6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1
|
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知
|
穗府[2005]22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2
| 关于提高本市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
知 |
穗府[2005]24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
| 穗府[2005]25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4
|
印发《广州市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2005]30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5
|
关于车陂涌截污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5]37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6
|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
穗府[2005]5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7
|
关于加强水上砂石装卸作业管理的通告
|
穗府[2005]52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8
| 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调整与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告 |
穗府[2005]57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79
| 关于加强河粉和非发酵性豆制品经营管理的通
告
|
穗府[2005]7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80
|
关于保护广州***国际机场航空安全的通告
|
穗府[2006]19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1
|
印发《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试行)》的通知 | 穗府[2006]21号
| 之日起5年。
有效期自原发文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82
| 印发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设立管理规定的通
知 |
穗府[2006]22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3
|
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
穗府[2006]23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4
|
关于对我市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的通知
|
穗府[2006]2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5
| 关于广深铁路客运专线(广州段)工程建设
的通告 |
穗府[2006]32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6
|
关于洲头嘴隧道系统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6]39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7
|
关于实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
|
穗府[2006]41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8
| 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
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穗府[2006]44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89
|
市政府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
|
穗府[2006]4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0
| 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水计量系统改造工程的通
告 |
穗府[2006]46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1
| 关于加强珠江广州河段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
的通告 |
穗府[2006]49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2
|
关于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6]56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3
|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
穗府[2006]58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4
|
关于加快我市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
|
穗府[2006]59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5
|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穗府[2006]61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96
| 关于全面实施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
的通告 |
穗府[2007]14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5月25日。 |
97
|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 |
穗府[2007]1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8
|
关于龙潭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7]17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99
| 关于沙河涌左支流沿线货运场限期关闭清场的
通告 |
穗府[2007]19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6月14日。 |
100
|
关于乌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7]1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01
| 关于花都区联邦快递转运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
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7]20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02
|
关于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7]21号
| 有效期至2011年
6月14日。 |
103
|
关于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7]22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6月20日。 |
104
|
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
穗府[2007]23号
| 有效期白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05
|
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
穗府[2007]24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06
| 印发《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交易管理办法》
的通知 |
穗府[2007]2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07
|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2007]27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08
|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
穗府[2007]28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09
| 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
法》的通知 |
穗府[2007]30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10
| 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南段工程建设的
通告 |
穗府[2007]31号
| 有效期自至2010
年8月24日。 |
111
|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
穗府[2007]3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12
| 关于沙河涌车陂涌猎德涌联合补水工程建设的
通告 |
穗府[2007]41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13
| 关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和广州新客站工程建设
的通告 |
穗府[2007]43号
| 有效期自2010年
11月19日。 |
114
|
关于轨道交通二号线北延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7]44号
| 有效期自2010年
12月4日。 |
115
|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
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穗府[2007]48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3年。
|
116
| 关于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客运专线(番禺段)
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7]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17
|
关于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行为和依据的公告
|
穗府[2007]6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18
|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
通知 |
穗府[2008]11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19
| 印发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
知 |
穗府[2008]12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20
|
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
|
穗府[2008]13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21
| 关于广州至高明高速公路广州段工程建设的通
告 |
穗府[2008]16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22
|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通告
|
穗府[2008]17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23
| 关于印发《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
穗府[2008]1号
| 有效期至2011年
1月3日。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24
|
关于花都区迎宾大道延长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8]21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6月28日。 |
125
|
印发广州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
穗府[2008]22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12月31日。 |
126
| 关于广州铁路枢纽新广州站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的通告 |
穗府[2008]25号
| 有效期至2011年
7月30日。 |
127
|
关于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
穗府[2008]26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28
| 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意见的
通知 |
穗府[2008]27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29
| 印发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
行办法的通知 |
穗府[2008]28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30
|
关于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的通告
|
穗府[2008]29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31
| 关于推进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拆迁安置
工作的通告 |
穗府[2008]32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32
|
关于户外广告整治的通告
|
穗府[2008]3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33
| 印发广州市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范围
的通知 |
穗府[2008]41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34
|
关于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8]42号
| 有效期至2011年
11月8日止。 |
135
| 关于广州***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第三跑道
工程建设的通告 |
穗府[2008]43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11月13日止。 |
136
|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
告 |
穗府[2008]46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37
|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
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
穗府[2008]47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38
|
关于***山风景区限制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
穗府[2008]49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39
|
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
|
穗府[2008]52号
| 有效期至2011年
12月31日止。 |
140
| 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
设的通告 |
穗府[2008]53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41
|
关于印发广州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2008]54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42
|
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
|
穗府[2008]5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43
|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穗府[2008]5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44
|
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
|
穗府[2008]6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45
|
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告
|
穗府[2008]7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3月23日止。 |
146
|
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
|
穗府[2008]8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47
|
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告
|
穗府[2008]9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48
|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
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
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1991]4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49
| 颁发《广州市民建筑楼房信报箱(室)设置
若干规定》的通知 | 穗府办[1992]74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0
| 关于少数民族在“开斋节”和“古尔邦节”
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 | 穗府办[1995]14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1
| 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加强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请示的通知 | 穗府办[1995]6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52
| 转发省劳动厅、公安厅、外事办公室、外经贸
委转发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
济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
定》的通知 |
穗府办[1997]17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3
| 批转市市政管理局园林局关于广州市临时占用
城市道路收费管理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 | 穗府办[1998]17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4
| 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 | 穗府办C1998]41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5
| 印发《广州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取保证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1998]52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6
| 转发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重度残疾人困难
户专项补助金问题请示的通知 | 穗府办[1998]57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7
| 转发市科委《关于深化市属独立科研机构体制
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1999]3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8
| 转发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请示的通知 | 穗府办[1999]44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59
| 转发市卫生局《广州市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
定》的通知 | 穗府办[1999]47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0
| 关于实施重度残疾人困难户专项补助金问题的
补充通知 | 穗府办[1999]51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1
| 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
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0]1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2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
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
分工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0]4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3
|
印发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 穗府办[2000]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4
| 关于施行《广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穗府办[2001]10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65
| 转发市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侨务工作意见
的通知 | 穗府办[2001]13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6
| 印发广州市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意见的通
知 | 穗府办[2002]33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7
| 印发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监事会主
席、监事待遇和费用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2]50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8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2]54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69
| 转发民政局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的
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3]19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0
| 关于解决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等重点优抚对
象医疗问题的通知 | 穗府办[2003]28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1
| 转发广东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规
定的通知 | 穗府办[2003]32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2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
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3]4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3
|
印发广州市蚊虫防治工作指引的通知
| 穗府办[2003]47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4
| 印发关于加强镇村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规定的通
知 | 穗府办[2003]4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5
| 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
通知 | 穗府办[2003]8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6
| 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保卫工
作的意见 | 穗府办[2004]21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7
| 关于贯彻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意见
的通知 | 穗府办[2004]43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78
| 转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
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4]44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79
| 印发《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4]52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0
| 印发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4]58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1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5]14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2
| 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大力发展广州金融业意见的
通知 | 穗府办[2005]1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3
|
印发关于加强广州市酒类专卖管理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5]18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4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
变相传销工作的通知 | 穗府办[2005]23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5
| 印发《广州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
知 | 穗府办[2005]27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6
|
印发关于加强街道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5]31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7
| 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扶持渔民转产转业实施办法
的通知 | 穗府办[2005]33
号 | 有效期臼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8
|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穗府办[2005]3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89
| 关于《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
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5]46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90
| 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
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5]59
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191
| 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
小排量汽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6]11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92
|
关于优化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发展的意见
| 穗府办[2006]14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193
| 关于印发促进我市农业户口人员到中心镇和城
区就业落户实施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6]24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94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
| 穗府办[2006]37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95
| 印发《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
知 | 穗府办[2006]39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96
|
关于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 穗府办[2006]42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97
| 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
疾人下作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6]5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98
|
关于规范市政府信访场所新闻采访活动的通知
| 穗府办[2006]8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199
| 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与
应用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6]9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00
|
关于印发广州市牲畜屠宰属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 穗府办[2007]11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01
| 关于加强餐饮业和机团单位肉品管理工作的通
知 | 穗府办[2007]15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02
|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
见 | 穗府办[2007]17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03
|
印发广州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 穗府办[2007]18
号 | 有效期至2012年
7月5日。 |
204
|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业统计调查的通知
| 穗府办[2007]28
号 | 有效期至2012年
7月10日。 |
205
| 印发广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
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7]29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06
| 印发广州市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
实施方案的通知 | 穗府办[2007]32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207
| 转发市建委关于广州市建设统计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 | 穗府办[2007]46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08
| 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 | 穗府办[2007]6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09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防雷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7]9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0
| 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
知 | 穗府办[2008]10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1
| 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加快我市国家汽车及零
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8]15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2
|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活
动的意见 | 穗府办[2008]16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3
| 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意
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8]19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4
| 印发《广州市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暂行管理办
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8]21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5
| 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
通知 | 穗府办[2008]22
号 | 有效期至2011年
6月1日。 |
216
| 转发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推进广州市地理空间
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8]25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7
| 印发广州市行政机关首问首办工作责任制试行
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8]27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8
| 印发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
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8]28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19
| 印发广州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办法的
通知 | 穗府办[2008]30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0
| 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
物袋实施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8]31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有效期 |
221
| 印发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
知 | 穗府办[2008]35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2
| 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
通知 | 穗府办[2008]48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3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
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 穗府办[2008]4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4
|
印发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8]54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5
| 转发市经贸委关于把握亚运机遇促进广州商贸
流通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穗府办[2008]56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6
| 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减轻全市用电负荷的紧急通
知 | 穗府办[2008]5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7
| 印发关于简化立项规划环评和工程招投标审批
程序规定的通知 | 穗府办[2008]60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8
| 印发广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考核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8]61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29
| 印发广州市“退二”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 | 穗府办[2008]63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30
|
关于我市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
| 穗府办[2008]64
号 | 有效期自原发文
之日起5年。 |
231
| 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
理房地产证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8]7
号 | 有效期至2010年
2月1日。 |
232
|
关于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
| 穗府办函[1999]
143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233
| 市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农口科研机构在转制过程
中有关农用土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函[2002]
151号 | 有效期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2年。 |
附件2
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牵头修改
的部门 |
1
| 批转市房管局《关于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
意见》的通知 |
穗府[1983]71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
| 关于加强农建公厕管理,禁止乱拆乱占公厕的
通知 | 穗府[1985]117
号 |
市城管委
|
3
| 印发《广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的通知 |
穗府[1987]7号
|
市档案局
|
4
| 关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
放的决定 |
穗府[1991]25号
| 广州开发区管委
会 |
5
| 颁发《广州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办法》的
通知 | 穗府[1992]117
号 |
市体育局
|
6
| 颁发《广州市城市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
法》的通知 | 穗府[1992]134
号 |
市水务局
|
7 | 关于保护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的通告 | 穗府[1992]58号 | 市旅游局 |
8
| 关于实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总体规划的
通告 |
穗府[1992]93号
| 广州开发区管委
会 |
9
| 关于加强对来往港澳的小型船舶出入境查验管
理的通告 | 穗府[1995]155
号 |
市口岸办
|
10
| 颁发《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
用区域划分》的通知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
穗府[1995]58号
|
市环保局
|
11 | 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 | 穗府[1995]94号 | 市城管委 |
12
| 印发《广州市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
法》的通知 |
穗府[1996]58号
|
市质监局
|
序号
|
名 称
|
文 号
| 牵头修改
的部门 |
13
| 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
知 |
穗府[1996]87号
|
市建委
|
14 | 关于禁止在公众贸易中使用杆秤的通告 | 穗府[1996]97号 | 市质监局 |
15 | 关于整治机动车噪声污染的通告 | 穗府[1997]96号 | 市环保局 |
16
| 关于减轻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消费性开支负担
的通知 |
穗府[1999]63号
|
市民政局
|
17 | 关于整治防盗网的通告 | 穗府[1999]72号 | 市城管委 |
18
| 关于解决我市居民收养子女落户有关问题的通
知 |
穗府[2000]13号
|
市公安局
|
19
| 印发《广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
见》的通知 |
穗府[2001]30号
|
市卫生局
|
20
| 印发《关于广州市加快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
的意见》的通知 |
穗府[2003]11号
| 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 |
21
| 关于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
混凝土范围的通告 |
穗府[2003]34号
|
市建委
|
22
| 批转市建委、法制办关于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
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穗府[2006]15号
|
市建委
|
23
|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核定暂
行办法 |
穗府[2004]21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4
| 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
土地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穗府[2005]36号
|
市国土房管局
|
25
| 关于禁止在道路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通
告 |
穗府[2006]47号
|
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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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政府印发关于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
规定的通知 |
穗府[2007]10号
| 市科技和信息化
局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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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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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牵头修改
的部门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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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技术引进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 穗府办[1988]69
号 |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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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印发广州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 穗府办[1989]60
号 |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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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转发市计生委、卫生局关于加强广州市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 穗府办[1995]76
号 |
市人口计生局
|
30
| 转发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广州市建筑施工企
业基本劳动保险金行业管理的请示的通知 | 穗府办[1995]92
号 |
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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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意见的通知 | 穗府办[2003]38
号 |
市食安办
|
32
|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
| 穗府办[2004]31
号 |
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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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关于停止、降低、改变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通知 | 穗府办[2004]57
号 |
市物价局
|
34
|
印发广州迎春花市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
| 穗府办[2004]61
号 |
市工商局
|
35
|
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意见
| 穗府办[2005]32
号 |
市食安办
|
36
| 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的通
知 | 穗府办[2005]8
号 |
市食安办
|
37
| 印发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
规定的通知 | 穗府办[2006]34
号 |
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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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
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实施意见的通
知 |
穗府办[2007]3
号
|
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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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
| 穗府办[2007]41
号 |
市整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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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关于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穗府办函[1992]
145号
| 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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