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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办法》到期自行废止的公告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办法》到期自行废止的公告


  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及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办法》(惠府办〔2015〕20号)有效期于2020年7月10日到期,经征求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决定该文到期自行废止,2020年7月10日以后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对象不再发放政府津贴。
  附件:《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办法》(惠府办〔2015〕20号)(略)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