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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由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移交给广州市外经贸局的通知

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由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移交给广州市外经贸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要求,原由我厅负责的“由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移交给广州市政府。根据职能,此项工作移交给广州市外经贸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8月20日开始,我厅停止办理由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含变更、注销)业务,转由广州市外经贸局负责办理。
  二、广州市外经贸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18窗口。电话:38920414(窗口),88902255(对外贸易管理处)。
广东省外经贸厅
二О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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