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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评估验收办法(试行)》《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评估验收办法(试行)》《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评估验收质量,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科学处理、达标排放,根据《揭阳市全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揭委办〔2018〕34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揭阳市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评估验收办法(试行)》《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揭阳市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评估验收办法(试行)
  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