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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银保监分局、江门市金融工作局、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

江门银保监分局、江门市金融工作局、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
(江银保监发〔2021〕5号)


江门地区政策性银行分行、各大型银行分行、股份制银行分行(支行)、城市商业银行分行、外资银行支行、农村商业银行总行(支行)、村镇银行,江门地区各财产保险机构、人身保险机构、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各监管组,各市(区)金融办(局),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将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江门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切入点,推进“十四五”期间江门市“农业强市”建设,努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海鲜铺子”,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银保监系统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结合《江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就江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服务乡村振兴机制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守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提供满足不同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加强业务融合与互补,形成支持乡村振兴的综合金融服务供给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在支持乡村振兴的人员配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和考核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组建服务乡村振兴的专门内设机构,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便捷性和可获取性。各保险机构要强化风险保障功能,针对“三农”特点创新开发多种类保险产品和服务,提高农村地区保险保障水平,扩大保险资金在乡村振兴中的投入,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
  (一)强化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金融服务
  支持新会陈皮、大米、鳗鱼、马冈鹅、禽蛋、茶叶等“1+5”特色农业产业做强做优,支持推进品种培育、标准化种植、机械化转型升级、社会化服务、精深加工等环节链条的信贷支持。增加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和畜产品品种,扩大承保农作物保险覆盖面积。
  (二)支持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
  加大对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科技装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文旅、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助力补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销售短板,支持数字农业、清洁农业、循环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发挥保险防灾减损作用,强化灾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等功能作用,提升三农领域风险管理水平。
  (三)促进农业品牌发展与三产融合
  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园”产业体系与农业品牌,支持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挖掘地方人文特色,支持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与创意体验农业。
  (四)助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农村交通、水利设施、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民居住宅改善、乡村风貌提升等乡村人居治理项目投入,助力修复农业农村生态景观。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丰富农村民生保障和社会风险管理方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三、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
  (一)创新金融产品
  探索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针对不同产业主题研发额度小、频度高、季节时限性较强的特色贷款产品。结合江门市试点推进的农村积分治理项目,推广“积分制单户评价+整村授信推进+一站式服务”模式,在额度、利率、授信方式等方面提供差异化优惠授信服务。
  (二)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和风险缓释渠道
  运用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授信增信、风险缓释等方面的效用。推广农业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养殖场抵押、乡村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抵押、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订单融资。
  (三)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创新种养保险模式,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发展农业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探索全产业链条保险,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的险种与区域覆盖面。积极研发符合县域居民差异化需求的商业性养老保险、农房保险、农村意外险等产品,满足县域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四、强化人才激励保障
  (一)加强支农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自身对乡村产业的认知水平,提升金融支农专业化程度。加强对服务乡村振兴金融人才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提升乡村振兴服务水平。鼓励制定乡村振兴人才选拔晋升机制,选派优秀人员开展驻村金融服务。
  (二)助力培养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
  运用机构自身及外部专家资源,加强对乡村居民、农户的产业和金融知识普及,助力培养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支持农村实用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农村管理人才、创业人才、服务人才等农村农业专业人才的创新创业,进一步扩大政银担保业务合作,强化农村创业创新金融支持。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深化低收入地区和群体的帮扶
  加强对低收入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适当放宽对低收入地区和群体的贷款期限,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提高低收入地区和群体的保险保障水平,研发符合其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落实好减费让利要求。
  (二)推动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将融资与融智相结合,不断提高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鼓励机构通过运用自身专家团队或聘请农业专家团进村授课,提升低收入地区和群体对农业产业的认知水平与发展能力。完善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低收入群体脱贫的挂钩机制,支持低收入地区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产业。创新支持产业扶贫信贷和保险产品服务,力争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扩面提质。
  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定位,将支持乡村振兴纳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普惠金融等重点工作中,由本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建立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建立自身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台账,压实工作主体责任。
  (二)加强工作联动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沟通,增强本机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与地方三农、扶贫等政策的协同配合。银行机构与保险机构加强业务融合与互补,加强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支持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监管分局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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