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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元旦假期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元旦假期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元旦休假的安排,2010年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我局2010年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个工作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