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局关于补充行政强制执法文书的批复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补充行政强制执法文书的批复
市卫生监督所:
你所《关于补充行政强制执法文书的请示》(珠卫监〔2012〕8号)收悉。经研究,因执法工作需要,同意暂时补充行政强制执法文书(具体见附件)。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法监科联系。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有关文书(暂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案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鉴于 原因,依据 的规定,拟对当事人实施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1.
2.
3.
以上行政强制措施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办人: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行政机关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文 号:
文 号:
案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鉴于 原因,
依据 的规定,拟对当事人延长实施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1.
2.
3.
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延长 日,(即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长到 年 月 日)。
承办人: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行政机关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文 号:
文 号:
案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
鉴于 原因,
依据 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实施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1.
2.
3.
以上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 日,(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场所或物品,未经本机关同意,不得使用、销毁或转移。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卫生厅或珠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
附件:
珠海市卫生局(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文号:
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 以《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对你(单位)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现决定延长以下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
1.
2.
3.
以上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延长 日,(即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长到 年 月 日)。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场所或物品,未经本机关同意,不得使用、销毁或转移。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广东省卫生厅或珠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
附件:
珠海市卫生局(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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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年 ____月 _____日 ____ 时_____分至____ 时 _____分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实施人员:
其它参加人员的到场情况: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和结果:卫生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后,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如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
可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卫生厅或珠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
当场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是否要求进行陈述和申辩:是( )。否( )。
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接前页) 第 页共 页
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不到场,见证人对实施提出的意见看法:
其它需要记录的有关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 )物 品 清 单
( )物 品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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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地 址:
品 名 | 生产厂家 | 规格 | 批 号 | 数量 | 单 价 | 包 装 | 备 注 |
上述物品品种、数量经核对无误: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此清单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没收物品时使用,在( )中注明具体使用项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文号:
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 以《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
对你(单位)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现决定自 年 月 日起解除该行政强制措施。
珠海市卫生局(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决定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