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的通知
(汕府函[2016]5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已经市政府六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的通知
(汕府函[2016]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