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的函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的函
(中发改服务业函〔2020〕1734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11月26日
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2020-2022年)行动方案》(中府办函〔2020〕28号),聚焦服务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优质现代服务业企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以提升服务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优化配置服务业发展资源为抓手,以中山有需要、市场有需求的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培育一批功能强、服务新、拓展好、效益高的现代服务业企业,进一步发挥现代服务业企业在推动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大湾区西岸现代服务业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每年遴选一批行业领先的服务业企业入库并进行培育扶持,力争到2023年,形成100家以上具备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培育企业条件
(一)入库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中山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满一年,规模在所属行业全市排名靠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入库经营条件。
1.批发和零售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人民币(下同)5亿元(含)以上。
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房地产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3.商务服务业。
人力资源服务、组织管理服务(如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综合管理服务(如园区管理、市场管理、供应链管理)、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广告、安保服务、会议展览、旅游管理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4.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
5.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租赁业、水利管理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理、居民服务业、修理业、其他生活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社会工作、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
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且具备以下特性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降低入库经营条件标准:
创新性。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营运、创新招商、服务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其中因素。
带动性。产业主题鲜明、企业格局协调、链条关系紧密,具备带动能力强、拓展潜力大的功能型、平台型发展生态,拥有良好经营能力、运营团队和增长基础,形成行业典范。
补强性。针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短板,重点在特许牌照类、专业质资类服务、产业链条薄弱环节,以及推动生产服务提档升级关键领域等有较大改善和提升作用。
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的企业在专家评审环节综合考虑营业收入、经济贡献、业态模式、经营资质、技术含量、功能作用等因素,择优评定。 遴选入库方式
(一)建立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服务业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入库申报常年受理,分批确认。
(二)加强专家评审。在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选取了解企业运营、经营理念更新、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等方式进行专业评审认定,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三)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发布申报入库通知、编制企业申报入库材料、注册地所在镇街初审上报、组织专家评审、拟入库名单社会公示、上报市政府审定公布、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纳入培育库管理等程序,加强规范化管理。具体申报程序另行发布通知。
(四)加强动态管理。每年通过对在库培育企业进行跟踪评估,实行动态管理。营业收入低于入库经营条件的90%(一事一议企业营业收入低于入库营业收入的90%)的,进行出库处理。 支持措施
(一)强化人才保障。落实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办法,加大服务业人才评定支持力度,简化年审程序。对高层次人才的户籍、住房、子女入学、随迁配偶就业等提供便利服务,在市内定点三甲医院增加人才精准医疗供给,推动创新人才向入库培育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二)加大融资力度。支持入库企业优先申报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加大中山市产业投资基金倾斜支持力度。对入库企业通过新三板精选层、创业板注册制、IPO绿色通道、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融资租赁、增加中长期融资等方式开展融资进行专业辅导,向金融机构为入库企业进行融资推介,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银保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三)优先用地供应。鼓励入库企业主动做好项目储备,协助提前落实包括投资主体、资金、选址红线、用地权属、取得相关部门和村民同意等前置条件,实施区域评估以及土地资源控制指标清单制和豁免制,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需求。(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畅通扶持通道。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项目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为企业提供惠企扶持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的便捷查询和精准推送服务,逐步联通服务业部门的专项资金申报通道,为申报提供综合指引服务。充分发挥入库培育企业的主体作用,吸纳其参与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功能布局、科技创新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创新平台规划等编制的思路建议。(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
(五)试行辅助诊断。支持引进和培育市场化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超市”,搭建涵盖金融、产业、科技、法律、财税、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市内外专业服务平台,为入库培育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个性化咨询指导和企业诊断服务。(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六)建立调度机制。各镇(街)和市直主管部门,要加强入库培育服务业企业定期调度工作,分行业梳理问题工作清单,协调任务推进中的问题。属于镇街权限内的事项,由镇街、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属于市级权限内的事项,由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需跨镇区、跨部门综合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市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局)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交通运输局、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组织实施
(一)发挥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统筹协调,细化各项培育工作措施,推进入库企业培育工作见成效。
(二)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入库工作,及时对入库培育企业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入库培育企业管理和评估,定期将有关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
(三)各镇(街)要加强辖区内服务业优质企业资源的引进和挖掘,建立服务台账,开展跟踪辅导,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和开发,抓好企业推荐申报入库工作。 附则
(一)入库培育企业可按规定申报我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本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方案自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