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失效
- 制定机关: 广东省物价局
- 发文字号:粤价〔2001〕340号
- 公布日期:2001.12.31
- 施行日期:2002.01.01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失效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等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价[2001]340号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按单项收取消防设施检测费的请示》(粤消检[2001]4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的透明度,减少价格纠纷。同意简化消防设施检测收费项目分类(详见附表),并改按附表的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检测单位可在不超过此标准内,根据检测工作量的大小,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其余事项仍按我局粤价[2000]313号文规定执行。 新的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请到我局换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附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