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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公布韶关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疏理结果的通知

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公布韶关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疏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2016年6月24日市委十一届第123次常务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工作事项办理通知》(韶督办〔2016〕186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6〕13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近期我局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疏理。现将有关疏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认真疏理,纳入本次疏理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件,其中,拟修订6件、废止2件、保留2件(详见附件)。
  附件:韶关市水务局部门规范性文件疏理情况表
韶关市水务局
2016年7月27日

  附件
  韶关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疏理情况表
  一、疏理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文件种类

共审核件数

拟修订件数

废止件数

宣布失效件数

保留件数

规范性文件

10

6

2

0

2

  二、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

实施部门

修订理由

1

关于加强我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

韶府办〔2008〕308号

2008年12月16日

市政府办

市水务局

有效期届满,需重新修订

2

韶关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暂行管理制度

韶市水〔2010〕137号

2010年10月25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有效期届满,需重新修订

3

韶关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韶市水安〔2010〕29号

2010年10月27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有效期届满,需重新修订

4

韶关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韶市水〔2010〕154号

2010年12月8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有效期届满,需重新修订

5

韶关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韶市水〔2010〕157号

2010年12月13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有效期届满,需重新修订

6

关于规范我市山塘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韶市水〔2009〕1号

2009年1月5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有效期届满,需重新修订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

实施部门

废止理由

1

韶关市水电站年度检查实施方案及水电站安全鉴定办法

韶市水电〔2007〕2号

2007年3月26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主要内容已被《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通知》(水电〔2015〕242号)文件涵盖

2

关于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韶市水〔2011〕80号

2011年8月16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目前我市各地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方面已比较规范,因此建议该文件作废

  四、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

实施部门

失效理由

1

  五、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

实施部门

保留理由

1

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

韶府办第116号

2014年8月14日

市政府

市水务局

有效期内,正在执行中,目前仍适用

2

韶关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韶市水〔2014〕27号

2014年3月10日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有效期内,正在执行中,目前仍适用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