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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10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10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深证局许可字〔2015〕122号)



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证券营业部的申请报告》(众证字[2015]12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上海市、江苏省苏州市、山东省淄博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陕西省渭南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向我局申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附表:

序号

核准设立分支机构类型

所在市

家数

业务范围

信息系统建设模式(A\B\C 型)

1

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

1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

C型

2

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

1

C型

3

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

1

C型

4

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1

C型

5

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苏州市

1

C型

6

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淄博市

1

C型

7

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武汉市

1

C型

8

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

1

C型

9

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

1

C型

10

证券营业部

陕西省渭南市

1

C型



深圳证监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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