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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做好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做好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深圳、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zip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5月20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