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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废止《关于会计中介服务类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废止《关于会计中介服务类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财规〔201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要求,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梳理,决定将《关于会计中介服务类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深财购〔2009〕11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17日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会计中介服务类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深财购〔2009〕11号)
  2.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深财购〔2009〕20号)
  3.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深财购〔2005〕6号)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