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决定
- 制定机关: 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3号
- 公布日期:2019.10.31
- 施行日期:2019.10.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六三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
2019年10月31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议案》,决定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