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韶关市金融局、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金融局、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金〔2016〕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韶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韶关市金融局
韶关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
韶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结合韶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采集信用信息服务为切入点,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信用培育和融资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总体目标
  根据省统一部署,按期完成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以下简称中小微平台)建设,对分布在各部门、各行业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和应用,使金融机构能够全面、客观了解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升金融业务办理效率和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韶关市的信用环境,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根据省建设方案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韶关地区实际,统筹进行规划,建立健全中小微平台建设工作的各项机制,包括组织领导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信息通报机制、考核督导机制等,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逐步完善。
  (二)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通过开展中小微平台建设,对分布在各个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行业和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持。
  四、主要任务
  (一)成立中小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人民银行、经信局、金融局、工商局、发改局、信息中心以及各数据源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韶关市中小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平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启动信息采集。在韶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未建成之前,依托韶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启动信息采集工作,将中小微平台信息采集目录纳入该系统的信息采集目录之中,采集部分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尽快完成首批数据的采集入库。(市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密切跟踪共享平台的建设进展情况,配合省信息中心加快建设步伐,在建成共享平台后,全面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与各数据源单位沟通协商,签订数据报送协议,约定用户保密信息,开发相应的接口程序,定期向共享平台报送信息,并通过共享平台提供给中小微平台。(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实现政务网络与金融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化部门负责解决平台建设中的网络连接问题,实现数据源单位与共享平台、共享平台与中小微平台、中小微平台与金融机构的互联互通,为数据共享、交换和使用创造条件。(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开展中小微平台测试和推广应用工作。根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统一部署,组织韶关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中小微平台测试工作,确保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在各金融机构中积极推广应用中小微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提升金融业务办理效率和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9月至12月)
  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韶关市中小微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发文成立中小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中小微平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建设阶段(2017年1月至12月)
  将中小微平台信息采集目录纳入韶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目录之中,通过该系统采集部分信息。积极配合省信息中心完成韶关市共享平台建设,与各信息源单位签订数据报送协议,依托共享平台全面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金融网络的连接,将共享平台中的信息提供给中小微平台。
  (三)应用阶段(2018年1月起)
  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开通平台用户,积极面向金融机构和企业宣传中小微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平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需求信息,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平台发布融资需求信息,充分发挥中小微平台服务企业融资的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设和应用中小微平台是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善韶关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参与到中小微平台建设中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经费保障。编制中小微平台建设预算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列入市级预算予以保障,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完善手续,规范资金使用。
  (三)加强沟通协作。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任务分工情况,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还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跟踪督导。建立健全工作通报和督导机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进度落后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中小微平台建设的各项工作。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