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穗府办〔2015〕56号文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穗府办〔2015〕56号文的通知
(穗府办〔202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穗府办〔2015〕56号文的通知
(穗府办〔20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