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的决议
- 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 公布日期:2017.07.27
- 施行日期:2017.07.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的决议
(201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省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