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中建〔2013〕2号文件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中建〔2013〕2号文件的通知
(中建通〔2021〕10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督促清理有效期即将届满文件的函》(中司函〔2020〕8号)要求,因《中山市基坑工程技术管理规定》(中建〔2013〕2号)有效期已届满,经研究,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废止《中山市基坑工程技术管理规定》(中建〔2013〕2号)。我市基坑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