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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气象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气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拟订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气象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气象活动,指导、监督各类气象活动。
  (三)负责气象资料共享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和天文观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气象设备计量检查。
  (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和灾害成因界定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有关的专业气象预报和公共气象服务,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管理气象信息传播。
  (六)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预报等专项预报。
  (八)负责制订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
  (九)负责升放气球管理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
  (十)组织宣传、普及气象、天文科学知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开展气象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1年,市气象局围绕创造“深圳质量”和大运会保障等系列重点工作,依托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着力做好各项气象保障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获得中国气象局“2011年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称号,并再次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
  (一)大运会气象保障服务精细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开展多项气象风险评估,为开幕式更换地址、海上项目筹备等提供参考。编制应急预案与赛事指挥系统全面对接,提供精确到场馆的精细化服务,为大运会前期准备、火炬接力传递、开闭幕式、赛事举办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提供了有力保障。据不完全统计,8月1-23日累计发布各类天气预警149次,提供大运气象服务信息68万条,服务3000万人次。大运期间公众对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满意率高达93%。出色完成春运春节、中考、高考、文博会、高交会等35项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
  (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工作成效突出。全力做好年内暴雨、热带气旋及强雷暴、干旱等的气象服务,发布各类预警信号144次,向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报送《气象信息快(专)报》93期,启动内部应急响应8次,气象信息服务公众达8.4亿人次,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历年最低。组织开展飞机增雨作业21架次,全市水库及东江流域增加蓄水3.5亿立方米。
  (三)气象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气象灾害分区预警精细到街道,短时临近预报时效延长至3小时,实现了重点时段提前2小时逐5分钟发布实况和降雨、能见度、气温分区域预报提示。被中国气象局命名为“大城市精细化预报业务服务深圳模式”向全国30多个副省级以上城市推广。自主研发的“气象灾害分区预警和雷暴追踪系统”获评广东省2011年气象科技成果应用一等奖。
  (四)气象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年新增10多项气象服务渠道,其中3G智能手机客户端的点击率突破1500万人次,与市民互动的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粉丝超过80万人。完成中国气象频道深圳本地节目的插播,全天候为市民免费提供天气实况、预警预报等信息。升级和优化信息系统,短信发送速度提高至达400条/秒,大大提升了预警信息传播时效。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防灾知识培训80场次合计5万余人,为495批次市民提供气象、天文科普服务7.2万人次。
  (五)气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有新举措。防雷行政审批与市住建局协同共管,获得市政府办公厅“跨部门协同办理改革特别奖”。全年为大运会场馆、地铁、建筑物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场所排查防雷隐患2129多宗,危化场所防雷安全检测覆盖率达100%,处理非法施放气球69宗,气象安全生产“零”事故。
  (六)气候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向市领导、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送《深圳气候变化研究工作简报》4期,系列研究成果得到肯定。发布《城市热岛监测公报》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数据支持。《深圳城市自然通风评估方法》研究取得进展,为城市规划布局提供决策服务。实现风能、太阳能资源信息的共享服务。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2012年,市气象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人居环境和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重点工作任务,以组织实施气象“十二五”规划、深入开展大城市精细化预报服务为抓手,以提高预报准确率和服务满意度为主要突破口,着力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办实事惠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民生活和城市安全提供优质气象保障服务。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民生实事:更早发布暴雨和霾预警信息。

目标:创新技术和手段,更早发布暴雨和霾预警,重点减轻暴雨造成城市道路拥堵、霾天气等对公众出行和身体健康的影响。

进度:第一季度,交通气象预报产品时效延长至72小时,范围扩大至泛华南地区。

第二季度,暴雨临近预报时效延长至1-3小时,预警发布时效为10分钟以内。

第三季度,对进入我市300KM影响范围的热带气旋,提前12小时提供逐6小时的定位、路径、强度预报服务。

第四季度,提前半小时发布(雾)霾预警。

全年:做好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和各类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

气象预警预报处

(二)民生实事:提供分区天气预报和个性化气象信息服务。

目标:加快国家大城市精细化预报创新技术研发,升级改造气象信息发布系统,为城市运行和市民出行提供精细化、个性化气象服务。

进度:第二季度,建设分区预报制作平台,开展内部试运行与检验。

第三季度,在分区预警的基础上,正式提供24小时分区天气预报。

第四季度,完成12121公益电话和手机短信服务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免费提供手机短信个性化获取服务。

气象预警预报处

信息网络处

市气象服务中心

(三)民生实事:深入基层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

目标:加大走基层力度,着力提高社区、学校等的气象灾害自救和互救能力。

进度:第二季度,开展20场次街道和学校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

第三季度,完成南山、龙岗、宝安等区街道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御明白卡”编制、应用及防灾知识培训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全市街道“三个一”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即为每个街道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定一份“防御明白卡”、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

气象减灾处

(四)免费提供3G智能手机气象服务。

目标:完善“深圳天气”、“我的都市天气”3G智能手机客户端软件,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气象服务。

进度:第一季度,提供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天气预报和8000个城镇天气实况。

第二季度,提供本市各区分钟级的降雨、气温和风速风向的实况信息查询。

第三季度,提供本市分区天气预报。

第四季度,提供健康气象等气象服务信息。

气象预警预报处

市气象服务中心

(五)适时实施局部人工增雨作业。

目标:根据需求,联合市三防部门适时组织实施局部人工增雨作业,增加水库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进度:第一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火箭增雨作业。

第二季度,组织实施东江流域飞机增雨作业。

第四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火箭增雨作业。

气象减灾处

(六)强化气象社会管理保障安全。

目标: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检查,消除气球、防雷安全隐患,扩大防雷检测服务覆盖面,提高各类建(构)筑物、场所、设施的防雷安全达标率,保障公共安全。

进度:第一季度,组织开展1-2次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

第二季度,组织开展3-5次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完成570家危化场所上半年度防雷安全检测,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第四季度,完成570家危化场所下半年度防雷安全检测和200个公共场所防雷安全检测,不合格的督促整改。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爆炸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气象减灾处

(七)积极开展城市气候服务。

目标: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为规划建设、节能减排和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气象技术服务。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服务需求调查。

第二季度,通过气象网站提供城市热岛监测查询服务,帮助市民了解深圳各区域的热岛强度状况。

第三季度,通过气象网站提供人体环境舒适度查询服务,服务市民出行和生活安排。

第四季度,推广应用包括城市风环境、风能太阳能等研究成果的细网格气候信息平台,为规划、建筑设计、环境等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提供服务。

科技发展处

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八)完善气象监测信息服务。

目标: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为市民提供全市各区(含坪山、光明、龙华、大鹏新区及前海)气象监测信息服务。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各防灾重点区域和新区气象探测需求调研。

第二季度:确立各新区气象监测指标站。

第四季度:通过气象网站为市民提供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新区每5分钟的气象监测信息服务。

科技发展处

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九)深化深港气象科技合作。

目标:推进深港政府间协议气象合作事项的落实和实施,与香港天文台更紧密合作,为两地市民和过境人员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进度:第一季度,与香港天文台协商探讨年度气象合作实施具体事项。

第二季度,与港方交换气象信息,通过“深圳天气”3G手机客户端提供香港及更多城市预报服务产品。

第三季度,深港中小尺度精细化数值预报技术合作成果在深圳实现业务化运行,为两地市民提供更准确的天气预报。

第四季度,将两地分区客观要素预报服务产品通过大珠三角气象网站(www.prdweather.net)为两地市民服务。

科技发展处

气象预警预报处

市气象服务中心

(十)免费提供常态化气象与天文科普服务。

目标:结合不同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气象和天文科普,满足市民需求。

进度:第一季度,结合“3·23世界气象日”开展有关气候变化的科普宣传活动。

第二季度,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活动,组织开展日环食、金星凌日等天文科普活动。

第四季度,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气象法规宣传。

全年:每月为市民提供一次天文台和气象台的开放日活动,以及提供预约参观或参与天文科普活动。

办公室

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气象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访问深圳市气象局网站(www.szmb.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bgs@szmb.gov.cn。
  (三)拨打深圳市气象局服务电话:25573889。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