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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旅行社营业部管理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旅行社营业部管理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旅规〔2008〕2号)


各区旅游局、各有关旅游企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加强旅行社营业部管理的通知》(深旅字〔1997〕31号)、《关于实施我市旅游业分级管理暂行方案的通知》(深旅字〔1997〕35号)、《关于实施旅行社违规记分制度的通知(深贸旅〔1997〕50号)》、《关于加强饭店星级检查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深旅字〔2000〕46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旅游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五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