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开通沙河西路—西部通道西行方向侧接线暨恢复深圳湾口岸部分货运缓冲场后相关道路交通组织调整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发文字号:深公交[通]〔2020〕23号
- 公布日期:2020.01.22
- 施行日期:2020.02.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开通沙河西路-西部通道西行方向侧接线暨恢复深圳湾口岸部分货运缓冲场后相关道路交通组织调整的通告
(深公交(通)〔2020〕23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分析论证,自2020年2月1日0时开通沙河西往广深沿江高速S3方向隧道入口,同时恢复深圳湾口岸D停车场南区临时货运缓冲区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关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广深沿江高速S3-东滨隧道交通组织的调整
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西往东方向最左侧车道设置为通往沙河西路北行方向专用车道;中间车道设置为出境货车专用通道,禁止客车通行;最右侧车道设置为通往深圳湾口岸接驳区及科苑南路专用车道。 关于内环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出境货车经由东滨隧道西往东方向出隧道口后,禁止直行驶入深圳湾口岸D停车场西侧道路,应左转通过深圳湾口岸内部D停车场东侧道路绕行驶入原出境货车货检区。
(二)D停车场东侧道路禁止非出境货车通行。 禁止车辆经由深圳湾口岸内环路绕行,并借道入境货车专用通道驶入S3侧接线西行方向,改为由开通的沙河西南行往广深沿江高速S3方向隧道入口通行。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1月22日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