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监局关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燕川支行更名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17.09.14
- 施行日期:2017.09.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银监局关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燕川支行更名的批复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关于燕川支行更名的请示》(深农商银发〔2017〕2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燕川支行更名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罗支行,简称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燕罗支行。
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规定材料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深圳银监局
2017年9月14日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