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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收费文件的通知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收费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价)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1912号)的要求,我局对本部门现行的价格管理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对《关于公布揭阳市市直、驻揭部门和单位的强制性培训收费项目的通知》(揭市价〔2013〕120号)等22件价格收费性文件予以废止。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及原揭阳市物价局出台的有关价格收费性文件,凡有与《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不符的同时废止。
  附件:废止价格收费性文件目录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7日

  附件
  废止价格收费性文件目录

名 称

文 号

发文单位

备注

1

关于公布揭阳市市直、驻揭部门和单位的强制性培训收费项目的通知

揭市价〔2013〕120号

原市物价局

2

关于市直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2〕37号

原市物价局

3

关于开办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收费问题的批复

揭市价函〔2003〕21号

原市物价局

4

关于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揭市价函〔2012〕33号

原市物价局

5

关于收取消防安全培训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2〕14号

原市物价局

6

关于举办保密员业务培训班收费问题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7〕38号

原市物价局

7

关于文化市场经营人员培训收费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2〕06号

原市物价局

8

关于医药职业培训收费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3〕4号

原市物价局

9

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揭市价函〔2011〕63号

原市物价局

10

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收费问题的批复

揭市价函〔2004〕22号

原市物价局

11

关于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师资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8〕6号

原市物价局

12

关于举办普法培训班收费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3〕9号

原市物价局

13

关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7〕43号

原市物价局

14

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揭市价函〔2012〕13号

原市物价局

15

关于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收费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4〕25号

原市物价局

16

关于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的复函

揭市价函〔1995〕45号

原市物价局

17

关于规范我市客货车收费问题的通知

揭市价〔2008〕129号

原市物价局

18

关于规范市区出租车收费问题的通知

揭市价〔2008〕138号

原市物价局

19

关于揭阳市素质教育培训中心收费项目及标准备案的复函

揭市价函〔2009〕21号

原市物价局

20

关于市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揭市价〔2012〕116号

原市物价局

21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项目问题的函

揭市价函〔2012〕49号

原市物价局

市交通局

22

关于调整市区出租汽车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揭市价〔2012〕124号

原市物价局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