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残联建设的意见
- 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 发文字号:粤府残工委〔1998〕6号
- 公布日期:1998.05.19
- 施行日期:1998.05.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残联建设的意见
(粤府残工委[1998]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为了全面加强我省基层残联的建设,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为残疾人服务,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提高认识,摆正位置
加强残联建设,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联,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从目前的情况看,我省县级以下的基层残联建设仍十分薄弱,全省还有部分县级残联未单列,难以独立开展工作。残联的基础设施匮乏,缺少必要的工作力量和条件。残联还未能与广大残疾人建立起直接的、密切的联系,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要。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基层残联建设,尤其是乡镇街道一级残联的建设,是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是残联性质的要求,是广大残疾人的强烈愿望。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残联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和协调,把基层残联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的任务,摆正位置,搞好规划,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基层残联建设的重点是县级以下残联,特别是乡镇街道残联。现阶段基层残联的主要任务是:扶贫解困;保障温饱;传授康复知识,组织康复训练;开展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组织职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协助安排就业扶持生产劳动。因此,基层残联建设必须根据基层残联的主要任务明确建设目标,县级残联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应有不同的要求。
县级残联为当地正局级机构,由同级政府直接管理,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同级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享有相应的计划管理权限。县级残联人数编制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编制,一般不少于5个,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应适当增加编制,县级残联内设1-2个股室。政府要帮助残联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县级残联要按“一体化机构”的原则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康复服务指导站、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与残联机关分别挂牌,单列编制,合署办公,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要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队伍,包括在编干部、聘用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工作者。组成一支精干、内行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充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发挥“亦官亦民”的优势。
乡镇、街道残联为正股级机构,并按一体化的模式进行建设,做到“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有工作经费”。配备专职人员,可从乡镇、街道在编干部中调剂解决。配备在编人员确有困难的,可用乡镇、街道财政自有资金聘用一名人员,以后再争取配备在编人员。要成立残疾人服务社和助残志愿者联络站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要学习山东省莱州市的经验,为残疾人提供十项服务:即种植养殖服务、生产物资代办、技术技能培训、致富信息提供、扶贫资金管理、就业工作协调、用品用具供应、康复知识传播、法律诉讼帮助、报刊杂志借阅等。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服务项目。 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一)切实做好残联机构改革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搞好本地残联的机构改革工作,理顺关系,调整规格,计划单列,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已进行机构改革但尚未达到要求的要尽快调整和完善。今年年底前,市级残联的机构升格、县级残联的单列工作要全面完成。
(二)开好代表大会,完成换届工作。1998年,全省各市、县级残联都要召开代表大会上,进行换届工作。各地级市残联要抓住有利时机,采取措施,指导县级残联的换届工作,切实做好县级残联组织机构的健全、运行机制的完善和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工作。
(三)开展调研,加强检查督促。省残联将组织人员到部分市、县开展调研工作,重点帮助未升格的市残联解决机构升格问题和未单列的县级残联解决单列问题。市、县两级残联也要组织力量下基层,推动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和专职干部的配备。争取在三年内,全面充实和完善乡镇、街道残联。
(四)抓好试点,以点带面。为了加快乡镇、街道残联的建设,省残联将在广州、汕头、韶关、湛江等市进行试点工作,力争试点地区今年内完成乡镇、街道残联的建设工作,并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各市残联也要选择一至二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或先行点。没设县的市要在今年内完成一半以上乡镇、街道残联的建设工作。各地要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出符合实际的好经验、好方法,为全面完成基层建设任务打基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工作,力求做到既结合实际,又有创造性,多形式、重实效。
(五)加快残联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建成综合服务设施的县级残联,要争取尽快列入当地基本建设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基建经费。要按《县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国家计委已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数”纳入国家计划统计指标体系,并将拨出专款,补贴县级残联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县级残联都建成综合服务设施。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各地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基层残联干部的选配、锻炼和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县级残联班子的建设,尤其要注意配备好理事长。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干部。要注意选拔有爱心、有文化和社会活动能力的残疾人到残联工作。省残联将有计划地举办市、县级残联领导干部培训班,各市、县残联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县、乡镇、街道残联干部培训工作。
基层残联建设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残联都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的计划和措施,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出色地完成基层建设的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我省残疾人事业基层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