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确认广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确认广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4〕2510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公有制、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4353号)要求,现将确认为“广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单位”的示范企业、商会(协会)通知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点带面,指导辖区内企业、商会(协会)认真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反映。

  附件:广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名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12月2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