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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妇联为下岗女工再就业提供小额低息贷款的暂行办法

珠海市妇联为下岗女工再就业提供小额低息贷款的暂行办法
(珠妇字[2000]53号 2000年7月11日)



  为了发挥珠海市妇联“巾帼助困资金”的社会效益,帮助更多的下岗特困女工走出困境,创造就业新岗位,经市妇联五届执委研究,现就为下岗女工提供小额低息贷款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资金的来源及使用:
  小额低息贷款的资金来源于1998年以来社会各界(主要是妇女)为下岗特困女工捐款所组成的“巾帼助困资金”。“巾帼助困资金”实行专帐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市妇联与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香洲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将该资金存入妇联在建行香洲支行开设的帐户,建行根据市妇联提供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办理贷款业务。

  二、贷款的对象、条件:
  1、贷款对象:已领取下岗证的珠海市属国有企业下岗女工:
  ①愿意自谋职业,家庭确有困难,需要资金扶持的;
  ②已从事个体经营,并在其实体中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其经营项目具有发展前景及较好的收益能力,急需补充流动资金的;
  ③与人合作或合伙从事第三产业或社区服务,需要资金扶持的。
  2、贷款的条件:
  ①申请小额低息贷款的下岗女工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其从事的具体项目必须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强的收益能力;
  ②接受贷款的下岗女工,能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挪作它用,执行有借有还原则,自愿接受妇联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三、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3000——5000元。
  2、贷款期限:一年。期满后收回,用于帮助下一批下岗女工,滚动使用,以确保巾帼助困资金能在较为广泛的范围内发挥效益,帮助更多的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
  3、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即如贷款人办理贷款手续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年基准利率为5.85%,则贷款利率为5.265%)

  四、贷款的归还、担保、违约责任:
  1、还本付息方式:每笔贷款从获得贷款之日起,满一年本金一次性清还。贷款利息按季计收。
  2、担保方式:
  ①借款人以自有财产或者第三人自有财产进行抵押的,经办行要与贷款人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资产抵押期间,未经经办行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馈赠或再抵押。
  ②借款人可以用自己或者第三方的以下权利凭证进行质押:
  a、 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三A级企业债券;
  b、商业银行签发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经办行要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质押物必须合法有效。如质押物为非本人名下的,还须提供第三人愿意质押的书面授权,出质人应到场;经办行也可与出质人直接签订《质押合同》。货款到期日不得长于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
  ③借款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A、保证人非自然人的,应当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在当地注册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具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B、保证人是公民的,必须有珠海市常住户口,并与借款人为非夫妻关系。保证人的范围:
  a、 国家公务员;
  b、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
  c、金融企业的正式职工;
  d、市级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大众传媒的记者、编辑、节目主持人等;
  e、市级医院的主治医生以上人员;
  f、大中专院校教师;
  g、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式从业人员,如: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审计师及注册税务师等。
  3、违约责任: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按合同规定执行,除按规定计收罚息外,可以执行处理抵(质)押物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送所在县(区)妇联、战线妇委会;
  2、县(区)妇联、战线妇委会审核申请项目后,提出意见,报市妇联批准;
  3、市妇联妇工部负责收集有关申请材料,并报再就业小额贷款项目审批小组,审批小组以投票方式决定贷款项目,通过后由市妇联以通知单形式明确通知银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
  1、市妇联成立再就业小额贷款项目审批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项目审批,审批小组由金融界人士及有关单位代表组成。
  2、市妇联妇工部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及文件起草、资金运作的监督、回收的检查等日常工作。
  3、该项业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香洲支行负责办理贷款总额的管理、每笔贷款的发放、监督、回收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实施小额再就业贷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15日前完成),其主要工作:组建项目审批小组,拟定实施方案、贷款管理办法及各种配套文件并报送市政府审批。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底前完成)确定贷款对象及项目。
  第三阶段:贷款发放阶段(9月底前完成),其主要工作:完善工作程序,按贷款制度要求,做好再就业贷款的发放工作。
 
  附:

“巾帼助困资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一、“巾帼助困资金”贷款申请书(固定格式)

  二、经营项目的可行性计划书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下岗证复印件

  五、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保证人收入证明

  七、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抵押物(质押物)权属证明

                            珠海市妇联
                           二000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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