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商务规字〔2020〕4号、中商务贸字〔2020〕25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市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新业态健康稳定发展,我局制定了本办法,并已经十五届1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管理办法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16日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