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文件的通知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文件的通知
(中山科发〔2020〕338号)
市各有关单位:
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中山科发〔2017〕261号),文件依据的上位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已不再执行,省政府新出台的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 号)已去掉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的内容。
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中山科发〔2017〕261号)。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2日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