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云浮市出入境人员防控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关: 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0.03.13
- 施行日期:2020.03.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云浮市出入境人员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防止境外疫情输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我市出入境人员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请市民近期谨慎或避免前往境外国家和地区,对计划到我市从事商务活动的外籍人士,建议其通过线上洽谈。 近期如有计划从境外返回我市的人员,必须在出发前24小时自行或者通过市内亲友,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含个人资料、身体健康状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返回航班车次、联系方式)。所有从境外返回我市的人员,需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规定履行相关隔离程序。 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的境外返回人员,需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有关费用;对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返回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如发现从境外返回人员不如实报告的情况,要及时向各级防控机构反映。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联系电话:云城区8822284、云安区8633283、罗定市3925620、新兴县2882202、郁南县7328816。
特此通告
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