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建设银行代收付社保费业务的情况通告
- 制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15.09.24
- 施行日期:2015.09.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建设银行代收付社保费业务的情况通告
为配合建设银行新系统投产,我局对建设银行代收付业务安排如下:
一、9月24日16:00起暂停办理通过建设银行代理的跨行代收付业务,主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托收等;
二、9月25日16:00起暂停办理建设银行本行代收付业务,涉及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参保单位(人)的社保资金收付;
三、9月28日业务恢复正常。
特此通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9月24日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