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展示平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 制定机关: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16.06.06
- 施行日期:2016.06.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展示平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就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展示平台开发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展示平台开发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上述预算为各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项目内容及招标需求:(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满三年以上,在珠海设有维护服务站等常设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拥有稳定的技术开发队伍,具有从事软件开发能力,提供技术团队的介绍及主要业绩情况;
(三)各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须在2016年6月14日下午5:30前到工商大厦313室领取邀请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6月15日下午4:00将以下投标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密封递交至工商大厦601会议室参与现场开标会(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2622331)。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及报价单。 评标原则:采取综合评分的评标原则,即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供应商中选择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