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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教发〔2021〕46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粤教装备〔2020〕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质增效,我局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粤教装备〔2020〕1号)精神,推动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质增效,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与广州教育现代化发展相匹配的实验教学体系,引领建设一批教育装备改革创新实验校。教育装备配备标准逐步健全,装备质量明显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更加坚实均衡,实验场室规模及仪器设备总值稳步攀升。实验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实验教学模式多元化发展,信息技术装备应用与创新深度融合。实验教学队伍不断壮大,教师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大幅提升。实验教学考评成效显著,学生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显著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举措
  (一)夯实实验教学条件保障
  各区各校要严格参照部、省最新标准,科学配备实验教学场所以及师生个人实验安全防护装备。新建学校要合理规划建设实验场室,现有学校持续优化实验教学环境,支撑选课走班实验教学需求。支持鼓励学校对传统场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根据实际需求建成至少一间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包括学科功能场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信息技术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劳动技术实践教室以及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探索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基础实验室和未来实验室。各校须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严格落实学科最新装备配置标准,逐步更新和补充教学仪器设备。积极开展教学仪器适用性评价研究工作,加强装备验收与质量监管,切实提升装备使用效益。
  (二)落实实验课程开出制度
  各区要健全实验教学开出制度,督促指导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操作指南,开齐开足开好实验,确保基本实验(演示和分组实验)开出率100%,拓展性实验(除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实验外的实践活动)开出率不少于50%。学校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相应教学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强化实验准备、实验开出、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价等各环节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三)创新实验教学方式方法
  各区各校要广泛学习实验教学新理念,创新实验教学方式,完善教学内容,积极推进实验教学与大数据、智能识别、虚拟现实、全息交互等新兴科技的有机融合。遵循学科特点,鼓励开展研究型、任务型、项目化、问题式、合作式实验教学活动,丰富实验教学资源和教学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特色实验教学或实践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分层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四)健全实验教学考评机制
  各区要强化对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验教学课程开出、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各校要合理核定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要将实验教学能力、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教学实绩作为相关学科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探索将学生日常参加实验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畴,有效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持续推进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逐步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评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按省统一要求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纳入省级统一考试。总结推广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建设成功经验,修订完善《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场室装备配置要求》,示范打造一批中考实验操作考试考点。
  (五)提升实验教学管理实效
  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步骤和教学方法。实验前,向学生讲授实验目的、原理、步骤、方法和安全知识,进行实验演示。实验中,做到操作规范安全、实验效果明显。实验后,做好仪器药品回收管理,妥善处置实验危废物。实验涉及的仪器药品均须登记造册,确保入库、申领、使用、耗损全过程清晰可循。各区各校要积极引入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助力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应用,提升实验室装备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撑实验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打造实验教学交流平台
  各区各校应定期组织开展区际、校际间实验教学交流活动,积极发动属地师生参加实验教学技能竞赛、说课活动、精品课遴选以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等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实验教学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实验教学成果展示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线上线下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新生态,共同打造彰显广州特色的实验教学活动品牌。
  (七)发挥实验教学科研引领效能
  各区各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各级教育装备实验教学课题,提升实验教师科研能力。以实施课题研究和开展校本教研为导向,深挖实验教学内涵,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氛围。注重理论研究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中学实验教学和小学科学相关学科专委会专业指导作用,促进研究成果转化落地。
  (八)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
  积极推动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协调解决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聘难题。各校应按照学科设置实验技术人员专职岗位,并根据办学规模和实验教学需要,配齐建强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落实实验技术人员待遇,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考核评价、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学科教师一视同仁,保障实验技术人员数量满额、队伍稳定。各区各校要加大实验教学培训力度,将实验技术人员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每年继续教育期间,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学科教师应参加实验操作规范和实验安全管理培训。将实验教学能力纳入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必备素质考查,将专业技术职称和动手实践能力作为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主要依据,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培育一批实验教学名师名家。
  (九)强化实验安全管理水平
  各区各校要切实增强实验教学安全意识,落实实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验教学安全预案,完成剧毒易制爆危化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广州市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穗教基装〔2020〕2号)全要素、全流程实验安全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高度重视教学装备质量管控工作,严格把关招标采购、履约验收、质量核查、绩效评价各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产品实施质量检测,凡进入校园的教学装备均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使用与保管的标准,并取得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保障
  各区应加大实验教学工作统筹力度,建立基教、装备、教研、师训等业务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强化对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验教学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各校要建立实验教学责任制,落实1名校级领导分管实验教学工作,深入一线监督指导校内实验教学实施,每学期参与实验教学听课、评课不少于两节。加强教务、总务、教研的内部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实验教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化实验教学管理和安全保障,提高实验教学工作质量。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应建立实验教学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教育经费预算要为实验室建设运维、仪器耗材更新补充、人员研修培训、实验教学活动开展等安排所需经费,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各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8〕23号)要求,落实“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图书资料购置原则按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要求,保障实验教学工作所需经费。
  (三)完善制度保障
  各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情况纳入督导评估体系,检查学校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强化评估效能和结果运用,提高各校对于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适时通报实验教学条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规定开足开齐实验课程、不落实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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