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关于重申办理出资确认登记时间安排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
- 公布日期:2014.12.08
- 施行日期:2014.12.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关于重申办理出资确认登记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总局规定,我分局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时,需审核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银行国际收支申报信息。此信息从银行通过系统上传国际收支申报数据之日起(T日)算,须2个工作日才能传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因此,我分局在T+2个工作日后才能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资确认手续。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办理出资确认登记时,先向银行核实其上传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日期,并在T+2个工作日当日或之后上传申请,以保证业务可正常、及时处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出资确认申请,我分局将缩短处理时间,由总局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缩短为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请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此业务处理所需时间,做好资金流入安排。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2014年12月8日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