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暂停全市文体娱乐场所活动及加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公布日期:2020.01.24
- 施行日期:2020.01.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暂停全市文体娱乐场所活动及加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3日晚,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鉴于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春节元宵期间,全市文化系统各单位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新春下基层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暂停举行,此要求贯彻落实到村一级各类群众聚集活动。 从即日起,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封闭式体育场馆暂停对外开放;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演出场所、电影院等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从即日起,全市所有A级景区暂停举办一切大型群众聚集活动,暂停 开放机动游戏项目;所有星级饭店暂停举办一切大型会展和文娱活动。 从即日起,全市旅行社暂停组织游客前往武汉及其周边地区。 全市文化系统相关行业单位,要切实做好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等有效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24日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