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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
  三、生育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率维持一档0.5%、二档1.5%不变。
  上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新政策,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