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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珠江新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试行价格问题的批复
失效
制定机关: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10〕520号
公布日期:
2021.04.19
施行日期:
2021.04.19
时效性:
失效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穗价函[2010]520号文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珠江新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试行价格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10〕520号 2010年)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珠江新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试行价格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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