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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计生和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我市2009年启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就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认识
  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依法行政的要求。各单位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013年底前,全市住宿场所、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50%。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确保达到进度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区推进,确保今年底前完成任务。
  三、及时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
  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由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机构负责。
  全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实行专家复审制,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将A级名单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组复审,复审意见反馈各区卫生监督机构,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公示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
  四、加大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力度
  卫生信誉度等级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示或交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公示。市卫生局监管范围的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公示,委托行政管理权的功能区由该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示。
  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要及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市卫生监督所指导各区做好标识的印制和张贴工作。
  五、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宣传培训力度
  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利于强化企业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卫生管理的信用体系,达到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目的。市卫生局将定期向社会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审信息。各单位要通过媒体、网站、短信等各种方式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宣传,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法人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相关要求》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珠海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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