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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教思〔2020〕6号)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各高校,各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珠海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珠教思〔2020〕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通过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珠海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珠教思〔2020〕1号)的有关要求,参照有关部门和省市的研学基地管理办法,为保证研学基地的服务质量,使研学基地有相对科学、规范的准入条件,推动研学实践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申报研学基地的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2.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
  3.申报单位场地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拥有可供学生集中学习、体验、休整的场地。
  4.申报单位设计开发适合小初高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课程体系较为完整,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性和实践性。
  5.申报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
  二、评审说明
  (一)评审时间。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组织临时评审,具体申报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
  (二)评审材料。
  1.《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表》(附件2)。
  2.《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3),申报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加上推荐意见后报市教育局,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3.加盖公章后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评审方式。
  1.申报单位自评。申报单位依据《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标准》(附件1)完成《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表》(附件2)自评打分。
  2.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部分先由市教育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市教育局聘请的专家按照《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标准》(附件1)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量化打分。
  (四)名单确定及授牌。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通过名单(总分达到255分或以上),并授牌“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称号。
  三、考核复评。
  (一)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复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对复评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相应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取消其“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称号,满两周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二)基地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安全生产事故、消防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按以下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1.一年内发生一次的,通报批评一次并要求限期整改;
  2.发生一次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事件的,或者一年内通报批评达两次或两年内累计达三次的,取消“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称号,满两周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四、附则。
  1.如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教育局根据要求调整。
  2.从颁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从2020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
  附件:1.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标准
  2.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表
  3.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附件1
  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资质要求

(25分)

1.1

资质要求

具备法人资质;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1.2

社会效应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正式对外社会公众开放满1年或以上,且1年以内无任何重大环境污染及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

1.3

主题板块

是否属于广东省研学基地主题板块的优质资源: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

2.基础条件

(45分)

2.1

区位规模

2.1.1基地能承担不同学段、不同班额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2.1.2基地有可供学生集中见学、体验、休整的室内场地,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室外场地功用齐全、布局科学合理。

2.1.3基地应配备紧急避险通道和避险场所。

2.1.4基地交通便利,安全性高。

 

2.2

设施设备

 

2.2.1基地配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特殊设备有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

2.2.2基地室内外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全天候实时录像监控,工作正常,影像资料保存10天以上。

2.2.3基地设有医务室与医务人员,并配备急救用品与急救用车,或10公里范围内有定点医务室或医院。

2.3

环境与卫生条件

2.3.1环境空气质量、污水排放、生活饮用水、餐厅卫生和洗浴卫生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2.3.2厕所应符合GB/T18973-2016的要求,保证等级至少达到二星级,其图示标志符合要求。

2.3.3垃圾桶应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无堆积、无污染。

 

 

3.课程和师资

(100分)

 

3.1

课程主题

 

3.1.1基地设计开发适合小初高不同学段学生的课程,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性和实践性。

3.1.2基地课程体系较为完整,设定研学实践主题,且每个主题下至少包括1个课程设计。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满足研学实践要求。

3.1.3基地学生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实践性强。

3.2

课程设计

适合不同学段学习对象,课程结构规范性好,探究式学习特色鲜明,趣味性体验性好。

3.3

师资要求

3.3.1基地配齐适合中小学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辅导员和项目专员等教职人员,梯次结构合理。应掌握一定的医学知识与灾害应急常识,熟悉基地内的医疗服务点、紧急避险通道等。

3.3.2基地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完成必要的岗前培训。教学能力强,具备与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3.3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3.3.4保证所有上岗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具备各类行业相关资格证书,精神状态和身体健康状态能够胜任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

4.组织保障

(50分)

 

4.1

组织管理

 

4.1.1基地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基地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等制度措施。

4.1.2基地与学校签订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协议(合同),制订相应服务与管理方案。

4.1.3基地建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档案,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生所在学校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4.1.4投诉及处理制度健全,投诉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4.2

经费投入

4.2.1研学基地应确保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

4.2.2基地注重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条件。

4.3

优惠政策

4.3.1正常有收门票的基地对中小学生实施门票减免政策。

4.3.2基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措施。

4.3.3基地对中小学生实施价格优惠政策。

5.安全保障

(60分)

 

5.1

制度保障

 

5.1.1基地有应急预案,对研学实践教育各项活动有安全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1.2基地建立与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团委等九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

5.1.3基地与学校、企业或机构、汽车租赁公司等相关单位签订研学实践教育安全责任书。基地应当对重点区域、高风险区域购买场所责任险。

5.1.4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内部救援电话公布且畅通有效。

5.2

人员保障

5.2.1配备安保人员及医务人员,应具备专业救护资格证,研学过程中随团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

5.2.2基地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对突发事件演练。

5.3

设施保障

基地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安全警告和危险标志的标识醒目明了,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明确、具体。

6.质量评估

(20分)

6.1

学生评价

由学生所在学校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学生对研学实践基地满意度测评,好评率达90%以上。评价材料盖学校公章后交给研学实践基地存档。

6.2

家长评价

由学生所在学校定期征求、收集学生家长对研学实践基地的看法和评价,支持率、满意率达90%以上。评价材料盖学校公章后交给研学实践基地存档。

6.3

学校评价

活动结束后,学生所在学校对研学实践基地基地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评价材料盖学校公章后交给研学实践基地存档。


  附件2
  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表

序号

评估内容

得分情况

自评得分

评审得分

1

1.资质要求

(25分)

1.1资质要求

 

 

 

2

1.2社会效应

3

1.3主题板块

4

2.基础条件

(45分)

2.1区位规模

 

 

5

2.2设施设备

6

2.3环境与卫生条件

7

3.课程与师资

(100分)

3.1课程主题

 

 

 

8

3.2课程设计

9

3.3师资要求

10

4.组织保障

(50分)

4.1组织管理

 

 

11

4.2经费投入

12

4.3优惠政策

13

5.安全保障

(60分)

5.1制度保障

 

 

14

5.2人员保障

15

5.3设施保障

16

6.质量评估

(20分)

6.1学生评价

 

 

17

6.2家长评价

18

6.3学校评价

总分

总分300分

 

 

评估组

意见

 


  专家评定人:              日期:   年  月
  附件3
  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基 地 名 称:             
  单 位 全 称:             
  基 地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申报基地名称

 

项目详细地址

 

申报法人单位全称

 

单位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联系人

 

电话、手机

 

每周具体开放时间

咨询服务电话

固定电话:

 

 

 

 

 

基地

基本

情况

简介

 

 

 

 

 

 

基地

情况

说明

(包括资质要求、基础条件、课程与师资、组织保障、安全保障和质量评估方面的说明,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及照片)

                                 

其他

说明

(申报单位按实际情况,额外另附说明材料)

                                   

申报单位自评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申报书正文内容统一使用仿宋_GB231,四号字。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